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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www.jyb.cn 2009年07月02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厅[20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6〕3号)精神,在近两年成功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知行中国教师专业成长扶助基金”,利用国内捐赠资金开展“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2009年在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省(市)首批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1040名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兼远程辅导教师)的集中培训,提升骨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在班主任教师远程培训中的带动、指导和管理能力;通过对10万名左右小学一线班主任教师的远程培训,提升小学一线班主任教师的专业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通过网络班级建设和班主任在岗实践,促进班主任教师学以致用。

二、培训内容

培训按照“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原则,针对小学班主任教师在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围绕“班主任的每一天”、“班主任的每一学年”、“班主任与每次活动”、“班主任与每个班级”、“班主任与每个学生”、“班主任的基本技能”六个模块进行深入学习、交流、研讨。

三、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以“集中培训”方式举办2009年“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首批骨干教师培训班;8月至9月以网络远程学习为主,采取“分散学习、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2009年“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首批远程培训项目;10月至11月进行学员在岗实践及项目总结评估。具体事宜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程办)另行通知。

四、培训学员遴选及要求

1.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及要求:(1)各项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派1名省级项目组负责人;(2)各项目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选派1名县级项目组负责人,并遴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职培训人员2人和优秀小学班主任骨干教师7人;(3)由继续教育工程办从2007、2008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中遴选30名优秀辅导教师,担任此次试点项目特聘辅导教师。

2.远程培训对象及要求:(1)“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以来未接受过国家级班主任专题培训的小学班主任教师;(2)具备上网条件和在线交流能力,保证培训期间总计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五、项目试点地区遴选及要求

请各项目省(市)按照项目工作要求,选择10-20个具备远程教育实施条件的县(市、区)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每县选择500-1000名小学班主任教师参训。项目实施县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为学员提供宽带上网学习及网络视频学习交流等条件。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我部师范教育司、基础教育一司、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项目资金捐赠方联合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工作。下设项目工作办公室(挂靠继续教育工程办),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中国教师研修网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开发培训课程资源,承担此次培训网络平台技术支持和网上学习指导。 各项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遴选推荐本地参加培训的项目实施地区,负责管理和监督本省(市)项目培训工作。各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培训实施管理工作。

七、项目经费

由“知行中国教师专业成长扶助基金”提供专项资金,用于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培训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并给予各项目实施县适当经费补助,用于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项目省(市)、县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予以适当配套支持,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培训费用。

八、其他要求

1.首批实施项目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任务重。请各项目省(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本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2.请各项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0日前汇总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信息表、各实施地区班级管理员/辅导教师及远程参训学员信息(附件1、2、3)按要求报送继续教育工程办。

3.请各项目省(市)级项目工作办公室在培训结束后20天内将本地培训工作总结报告汇总后(文本及电子版)报送继续教育工程办。

4.此次未纳入实施的省(区、市)也要积极做好准备,为今后在本地区开展此项工作创造条件。有关具体工作由继续教育工程办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工程办联系人:盛泓洁。电话/传真:010-82089216。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内),邮编:100011。E-mail:gongchengban@126.com。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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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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