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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青海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青海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的紧急通知 www.jyb.cn 2010年05月14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青海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的紧急通知

教学厅函[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青海省玉树州玉树县发生地震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简称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我部决定实施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关键时期,灾区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直接关系到毕业生本人及受灾家庭的切身利益。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作为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支持灾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按照“一对一指导、重点推荐、帮扶上岗”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毕业生都能顺利就业。

二、立即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工作。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布置,高校要迅速组织力量,准确统计生源地在青海地震灾区的毕业生数量、就业落实状况、求职意向、存在的困难等信息,建立数据库,于5月6日前由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报送。

三、尽快开展为灾区毕业生就业送岗活动。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在准确掌握灾区毕业生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为灾区毕业生就业送岗活动,优先将需求信息及时提供给灾区毕业生;在“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中优先招募灾区毕业生。积极争取用人单位支持,优先接收灾区毕业生。同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本地用人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对青海省内未就业灾区毕业生实行对口帮扶,确保有就业愿望的灾区毕业生都能在离校前尽快落实工作岗位。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高校要对灾区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单独指导,重点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每一个受灾毕业生。要加强对灾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增强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积极地面对就业。要拨出专款用于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灾区毕业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求职补助。对灾区毕业生开通就业“绿色通道”,在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改派等手续时提供便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排灾区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免费户口和档案托管。

五、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积极做好当前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宣传国家对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措施,宣传受灾毕业生自强不息、克服困难的典型事例,宣传积极接收灾区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形成有利于灾区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要确保就业工作秩序,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 系 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 王元明

联系电话:010-66097835(带传真)

电子信箱:wym@moe.edu.cn

附件:2010年青海省玉树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分布情况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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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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