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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军委总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高校毕业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 5月2 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的一项具体措施,意义重大。今年是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克服非典疫情的影响,积极主动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困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目前还有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尚未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任务仍然很重。为了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进一步把高校毕业生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开发好、使用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吸引和用好人才、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整个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对此负有重要责任。各级党委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深入研究,统筹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级组织、人事、教育、机构编制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已有措施的落实,并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路子。

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高校毕业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尤其要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国家重点加强和发展的部门及地区就业。

要采取有力措施,广开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大力推进职业技术岗位的资格准入制度,为招聘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岗位。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取消不利于高校毕业生择业的政策规定,打破高校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就业的限制,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限制。

三、加强引导,完善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工作

当前,广大基层迫切需要人才,西部大开发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要站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高度,统筹规划和研究,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要继续做好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选调生的有关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派一批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充实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如人员编制不足,可采取先用地方待分配编制或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同时,要做好乡镇干部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要进一步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范围,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并围绕这些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调动各方面力量,认真做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所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加快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促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信息沟通,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地方党委、政府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支持。

基层党团组织要关心爱护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协助有关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人事、教育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和高校要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户口、人事档案管理及其相关的服务工作。对毕业半年以上仍未就业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人意愿,帮助他们及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主动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必要的社会救助等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效作为综合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今年适当时候,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中央编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中央组织部报告。

二OO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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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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