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4] 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加强体育课程建设的需要,为增强大学生体质、提高大学生的健康水平提供必要的条件,我部组织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施行。
请将施行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说明(略)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 附件三: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地基本要求及体育器材配备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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