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200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在此基础上,经教育部组织的评审工作组认真评审,并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09年拟表彰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如对入选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人事司提出,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人事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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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sc@moe.edu.cn
教育部人事司
2009年8月20日
附件: 1. 2009年拟表彰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pdf 2. 2009年拟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pdf 3. 2009年拟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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