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表扬2008年度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纪委,部直属高校纪委:
2008年,各地、各高校按照驻部组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要求》(驻教纪[2007]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机制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的数量比往年明显增多,格式更加规范,质量有所提高,时效不断增强,为组局领导及时掌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组局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教育纪工委、四川大学纪委等35个“2008年度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开拓进取,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其他单位要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服务教育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5个)
一、省(区、市)教育厅纪检组、教育纪工委(12个):
安徽省教育纪工委 广东省教育纪工委
江苏省教育纪工委 重庆市教育纪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纪检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
江西省教育厅纪检组 上海市科教纪工委
内蒙古教育纪工委 北京市教育纪工委
福建省教育纪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纪检组
二、直属高校纪委(23个):
四川大学纪委 重庆大学纪委 厦门大学纪委
东南大学纪委 天津大学纪委 华东理工大学纪委
东北大学纪委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 华中师范大学纪委
同济大学纪委 中国传媒大学纪委 吉林大学纪委
南京大学纪委 东华大学纪委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
复旦大学纪委 兰州大学纪委 江南大学纪委
浙江大学纪委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纪委
北京林业大学纪委陕西师范大学纪委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
相关文章
评论:0条评论内容请不要超过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