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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赣发[2008]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广大学生自觉参加课余体育锻炼,不断提高体育运动训练和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2009年分别举办全省中学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体育舞蹈等7项赛事;中专生健美操和篮球2项赛事;大学生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等8项赛事。现将《2009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印发给你们。所有赛事委托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负责组织管理,各单项竞赛规程由省学生体育协会制订下发。请各地、各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队参赛。   附件:一、2009年江西省中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二、2009年江西省中专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三、2009年江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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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报  2011-04-19  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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