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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2009年工作要点

  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发展抓质量”的总体思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科学谋划全省教育发展,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教育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领导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教育厅系统的学习实践活动,做好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配合各地推进中职、中小学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全面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科学制定教育中长期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家已启动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省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中长期规划,要把规划的制定过程作为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推进工作的过程。制定青海教育园区规划。

  3.认真做好藏区教育项目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3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分解确定的藏区教育项目和政策,认真制定各类单项规划,按规定的时限完成项目规划、项目建议、项目可研和政策研究文本,找准国家政策与我省教育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突破点,把规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积极做好同教育部的项目衔接争取工作。

  4.加大创新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力度。创新办学体制,积极支持非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制定出台《促进幼儿教育发展的意见》、《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意见》、《全省普通高中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管理,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细则》,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5.加强依法行政和教育法制建设。加大干部的法制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做好教育工作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做好今年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列入省政府起草调研项目的《青海省教育督导规定》的修订工作和列入省政府酝酿论证项目的《青海省教师管理办法》的论证工作。抓好教育系统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省工作的落实。加强与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高质量完成提案建议的办理和答复。

  6.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加大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管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廉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严肃查办案件。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7.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高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对高校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注重在高校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力争使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党员比例、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在现有基础上稳中有升。完善和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8.加大教育宣传和信息服务工作力度。做好全省教育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大众媒体的信息沟通与联络协调。定期以省教育厅名义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或集中采访活动等,尽可能提供丰富的新闻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作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成效。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完善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充实网络信息资源。

  9.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落实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关于建立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高校维稳工作,建立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维稳工作责任制。通过综合措施和努力,切实维护好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的和谐稳定。

  10. 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力、决策力、执行力”,严格执行《教育厅工作规则》、《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行政负责人问责制度》等制度。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的督查工作。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建“三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扶贫开发等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通过举办厅系统第九届职工运动会,庆祝建国60周年等活动,丰富职工文体生活。

  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1. 推进青南地区9个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的“两基”攻坚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全省有关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对州县“两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各攻坚县的过程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政府行为到位、“两基”规划实施、严格控辍保学、提高普及程度以及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等工作。完善县级政府“两基”攻坚季度报告制度,加强义务教育监测,及时分析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帮助各地完善保障措施,规范实施程序,明确政策要求,严格掌握标准,加强薄弱环节,夯实基础工作,做到规划到乡、措施到村、落实到校、责任到人。加大对同德县的指导督检力度,确保同德县年底通过“两基”验收。

  12.全力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启动2011年“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适时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制定《青海省迎接“两基”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青海省迎接“两基”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青海省迎接“两基”国家督导检查《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对2005年实现“两基”的化隆等7个县的省级复查;推动“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对化隆等7个县进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加强对2000年前实现“两基”的19个县(市、区、行委)的部分地区推进“双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2010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新的规划目标。

  13.认真实施中小学教育项目。全面完成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中安排给我省的用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等项目,完成投资9760万元,建设面积6.02万平方米的任务;启动全省未普九地区9个攻坚县的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年内投资在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全部竣工,设备采购同步到位,其余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和校园配套工程;认真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项目、高中教育项目和其他赠款项目。

  14.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在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中小学取暖专项补助资金。完善中小学预算制度。加强和落实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责任,建立健全经费拨付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保证流动人口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权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建立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强化教育统计分析工作。

  15.以加强应用和提高效益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不断完善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管理体系,落实三种模式应用的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全省督导、教研、电教三位一体的教育教学应用和效益发挥的管理应用工作新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重点在青南地区开展以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为主的师资培训工作;继续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库,做好《汉语会话》、幼儿教育、扫盲教材等视频教材;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和效益发挥若干问题的意见》;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制定《全省现代远程教育二期建设规划》。

  16.以促进投入和使用为重点,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促进中小学教育装备投入,有计划地加快中小学“三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室)、体音美器材和操场等的建设。加强对实验教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指导。扩大实验员、图书馆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规模。开展好2009年度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和读书活动。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质量的控制。

  17.按照“科学合理布局、适度规模集中”的总体办学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政府对学校布局调整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新增教育项目,推进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支持、指导和帮助海南州建设好民族地区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各地要按照“扩大规模、规范管理、增强效益、提高质量”的原则,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科学制定本地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各校校园规划,积极稳妥的推进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尤其是正在进行“两基”攻坚的9个县,要全面贯彻布局调整要求,认真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与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同时推进,同步到位。

  三、注重技能型人才培养,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践能力

  18.巩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牧区的招生规模,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和培养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使大多数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2.8万人。

  19.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国家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资金,安排好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争取职业教育国际贷款资金,集中力量,统筹兼顾,重点扩能改建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青海省中等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青海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20.大力开展以技能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职业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这“四大工程”,为加工制造业、商贸旅游业等省内重点行业、领域培养培训急需技能型人才。继续开展以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9年计划培训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8000人以上。面向农牧民、城镇在岗和转岗职工、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大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各类职业培训,各类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达20多万人次以上。

  21.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组建并启动省级专业性职教集团,开展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大力推动“一年在省内或者农牧区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东部或城市职业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实习” 的办学模式和“一年学基础知识、一年学职业技能、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 推动校际、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城乡互动、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格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四、进一步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2.全力支持省属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着力推进青海大学实施“211工程”建设进程,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学位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力争有1-2个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支持做好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学院拓展办学空间的有关工作,完成青海民族学院的更名工作。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和改革,全力帮助和支持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好“国家百所示范院校建设项目”。积极发展和规范成人继续教育,注重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的特色和优势,逐步构建我省成人继续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好教育园区、青海大学科技和农业园区建设规划。

  23.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重点实施好专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工程、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及精品课程建设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教学团队建设工程、教学评估工程和对口支援工程。组织好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的申报工作。加强高职院校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带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和实施“昆仑学者”计划。

  24.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加快高校科研步伐,提高高校科研能力,强化高校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功能,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国内外科技交流等方面的作用,重点进行科技攻关、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以多种方式参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25.加强教育国际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我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外籍教师和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与境外非政府开展活动的管理办法》、《西部地区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规划》。积极拓展出国留学渠道,做好日本小岛企业研修生以及古巴政府奖学金项目,选送更多的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加强留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提高民族地区教学质量

  26.加强和改进“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建设,加强课程改革藏文教材的编译、出版、发行的协调,确保藏族中小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开发“双语”教学资源,在民族语文授课的小学开设汉语会话课,推广使用视频教材“汉字宫”。落实好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第八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黄南州“民族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研究”的指导和总结,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实验经验。对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快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意见。

  27.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报考行业范围,增加报考人数。加大省内民族预科和民族班的招生计划,逐步扩大民考民预科生的比例;积极争取部属院校在我省招收民族预科生计划;落实好天津市属高校在青招生生源计划。加强异地高中办班工作,落实2009年省外高中招生计划,扩大省内异地办班招生规模,做好“三江源”生态移民异地办班工作。

  28.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颁布《青海省寄宿制民族中小学评估标准》,选择条件成熟学校开展民族寄宿制中小学的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开展对寄宿制学校校长配备和班子建设的调研,提出加强全省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校长配备和班子建设的意见。

  29.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拓宽教育合作交流渠道。选派民族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教育局长到辽宁培训和挂职锻炼。落实辽宁省有关高校为青海举办民族预科班。督促检查各州(地、市)、各高校和职业学校与辽宁、天津在举办高中、教师培训、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挂职、培养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已经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的落实情况。继续做好与浙江师范大学在教师培训方面的合作。

  六、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30.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规范实施全员聘用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进一步落实《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办法,加大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加强教师聘后考核管理工作。

  31.加大校长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光盘培训、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抓好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班主任任前培训。认真实施中国移动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全面提高教师特别是农牧区教师的素质。在对教师队伍建设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总结经验交流会。

  32.认真落实“特岗计划”,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好2009年“特岗计划”工作,对2006年到期特岗教师纳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好国家政策规定。适时召开2006-2008年“特岗教师”总结会,对三年来的特岗工作进行总结。实施省内应届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实习支教“顶岗计划”。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

  33.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力度。力争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国家级研修工作,大力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

  34.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物。加大对现有博士、硕士点建设投入,做好新增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活动,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高校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35.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启动“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年内在省内培训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600名。启动在职教师汉语水平等级三、四级考试。选派300名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内地发达地区进行培训,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和马复兴、汪昌祥等优秀教师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程》,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7.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教师等评选活动。按照《青海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青海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做好第三届青海省中小学“十杰教师”、“十杰校长”和全省第七批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选。组织开展“青海省优秀教师”、全省第七届中小学(幼儿)教师教学能手和第三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活动。

  七、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8.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省情教育和“祖国意识、法制意识、团结意识”三项教育活动,将《省情读本》、《民族团结教育》等课程纳入中小学德育教学内容。加强班主任和德育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家庭、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建立符合我省中小学特点的德育工作评估体系。

  3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三进”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网络管理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课程和队伍建设,强化实践和案例教学;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教学、科研和培养培训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紧密结合师生思想实际,认真做好世情、国情、省情教育和增强“三个意识”主题教育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推进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40.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推广湟中县课改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体系和机制,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检测,狠抓教学质量提高。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招生制度,继续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的招生比例,进一步推进中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发挥考试命题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召开全省普通高中工作会议,适时启动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1.认真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卫生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贯彻执行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继续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和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八、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们满意的教育

  42.认真落实和积极争取各项学生资助制度。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贷款覆盖面。积极争取普通高中贫困生的生活补助项目和中职学生免费入学项目。

  43.认真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加快推进招生考试三级平台建设,实行高考试卷网上阅卷。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加大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研究,落实好已有的政策措施。制定《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安全,从2009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二本、三本录取工作中推行复征志愿。进一步加大查处“高考移民”力度,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44.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牧区、基层就业。完善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推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想方设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45.依法从严治教,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落实全省行风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对教育行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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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2011-04-19  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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