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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最后完成时间

1

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浙江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全国校安办备案

6月15日

各市、县(市、区)成立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省校安办备案

6月20日

2

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细化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表,报全国校安办备案

6月15日

3

进行工作部署

召开本省(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工作视频部署会议

6月30日

4

组织培训

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形成专家组,对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第一轮培训

完成省对各市的培训

6月22日

完成各市对县(市、区)的培训

6月30日

5

组织排查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所辖行政区所有中小学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校舍结构安全及抗震、消防安全、防雷安全5个方面的排查,形成专项排查报告,由校安办形成综合排查报告

8月31日

6

组织鉴定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进行检测、鉴定,形成鉴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由校安办形成综合鉴定意见。

10月31日

7

制定规划

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三年的加固、改造总体规划

制定2009年度实施项目的加固改造计划

9月30日

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年、2011年的加国、改造计划

10月31日

8

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省级校安信息网站硬件建设

10月31日

完成校舍安全数据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11月30日

建成并开通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12月31日

9

视频平台建设

完成100所已开工学校的视频拍摄

10月18日

完成2009年计划实施项目的视频拍摄

11月15日

完成所有学校、单体建筑物的视频拍摄

11月30日

10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室

档案室用房安排和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工作

10月31日

按照全国校安办有关文件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1月30日

11

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

根据规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检查验收面达100%

2009年完成三年总实物量的30%

09年12月31日

2010年完成三年总实物量的60%

10年12月31日

2011年完成三年总实物量的10%,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11年12月31日

12

组织监督检查

组织对辖区内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形成报告报全国校安办

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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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新闻网  2011-04-19  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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