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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教学组办〔2008〕8号

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党委):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的要求和委厅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后,要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现就做好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活动,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育人质量”主线,针对初步形成的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检验前阶段活动成果,进一步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增进发展共识,努力使分析检查报告成为推动全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与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相一致。着重评议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以及委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得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并对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作出总体评价。

  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与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相一致。着重评议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以及委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得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并对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作出总体评价。

  三、评议范围

  熟悉教育工作的各方面代表:(1)社会各界“两代表一委员”代表;(2)省直有关单位;(3)各高校领导班子;(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领导班子;(5)126名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联系人;(6)高校师生代表,中小学校长及教师代表;(7)厅机关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8)社会各界等。

  四、评议方式

  群众评议的主要方式:(1)委厅领导分别召开“两代表一委员”代表、高校书记校长代表、设区市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5个评议会,集中听取对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2)同时,向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市县教育局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并通过厅门户网站、浙江教育信息报等社会公开形式对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3)根据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并将分析检查报告及评议结果在各高校党委书记、市教育局长中进行通报公布。

  五、进度安排及任务分解

  总体时间安排:2008年12月下旬开始,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评议工作。

  总体时间安排:2008年12月下旬开始,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评议工作。

  1.2008年12月28日-2009年1月9日,召开不同形式的评议会。其中,(1)“两代表一委员”代表评议会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责任领导:刘希平;(2)高校书记校长代表评议会由干部处具体负责,责任领导:李鲁;(3)设区市教育局长评议会由基教处具体负责,责任领导:刘希平、张绪培;(4)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代表评议会由基教处具体负责,责任领导:何杏仁、褚子育;(5)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评议会由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责任领导:蒋胜祥等。

  2.2009年1月4日前,向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市县教育局、重点联系人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要求在2009年1月9日前反馈意见。具体工作由教育纪工委负责。

  3.2009年1月4日前,通过厅门户网站、浙江教育信息报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对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和监督。具体工作由教育纪工委负责。

  4.2009年1月13日前,汇总梳理各方面的评议意见,并根据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由刘希平厅长牵头,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协助。

  5.2009年1月15日前,将委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及评议结果在各高校党委书记、市教育局长中进行通报公布。具体工作由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

  六、组织实施

  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是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过程,也是促进党群干群交流、凝聚科学发展共识的过程。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群众评议环节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承担相关任务的处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倒排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群众评议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梳理评议意见,在2009年1月9日前将有关评议意见交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委厅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尽快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评议,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修改定稿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报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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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新闻网  2011-04-19  7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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