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小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教育部、财政部在广泛调研、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起草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5日至7月2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wszxc@moe.edu.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财务司(邮政编码:100816),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教育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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