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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开展第13届推普周活动情况总结

  2010年9月12~18日是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是: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向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在推普周期间继续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动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今后更好地做好推普宣传工作,有利的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本届推普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0]5号)精神,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7个部门共同发文,认真部署全省18个市县和有关部门在第13届推普周期间的各项工作。

  为了使本届推普周活动深入开展,我省成立了以省教育厅厅长胡光辉同志为组长的第13届“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使我省“推普”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使“推普”活动得到了有利开展。

  二、组织合理有序

  本届推普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 9月6日~11日为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制订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成立“推普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大家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部署推普周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制推普周宣传海报和“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等宣传横幅。

  2. 9月12日~18日为活动实施阶段,主要是向各市县教育局、各大中小学校等单位发放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宣传横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挂贴推普周宣传标语、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将党政机关单位作为本届推普宣传的重点领域之一,积极与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在省委、省政府办公区、省机关大院显著位置粘贴推普周宣传海报、悬挂推普周宣传横幅;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师生走上街头,做宣传,搞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

  3. 9月19日~2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大中小学校对本届推普周工作认真总结、全面分析、集思广益、积极探索,为今后更好的做好推普工作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三、活动丰富多彩

  在宣传周期间,各大中小学校除了在校园主干道、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粘贴推普周宣传画、悬挂推普周宣传标语外,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推普宣传活动。如召开全体师生推普周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相应的普通话基础知识;利用周一的升国旗仪式,向全体师生发出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倡议;学校广播站利用中午、晚上的播音时间开展推普周专题宣传;以班级为单位办一期“推普”黑板报,组织召开“人人说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主题班会;通过普通话朗诵、演讲和作文竞赛等形式,开展“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进校园、讲课堂活动,使学生熟悉亲近中华经典、热爱传统文化;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活动,利用双休日把纠错行动延伸到街道和公共场所,开展查找错字、不规范字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

  四、宣传效果良好

  在本次推普周中,我们通过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经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注重与语言文字日常宣传、常规工作的衔接与融合,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推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推普周活动形式上,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推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大力宣传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相应的普通话基础知识,积极创造了良好的普通话语言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和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形成了在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推普工作是一项持久的工作,推广普通话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不断运用新的方式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推普宣传,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成为职业语言,成为面向现代化的必须语言,成为人与人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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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新闻网  2012-05-12  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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