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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训秋在湖北省监狱劳教单位35岁以下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湖北省监狱劳教单位35岁以下服刑人员

和劳教人员“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

演讲汇报会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9日)

司法部副部长 陈训秋

尊敬的顾秀莲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湖北省司法厅在这里举办“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汇报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同志专程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司法部向长期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关心、关注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对于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来讲,好的书籍更是良师益友,在他们人生道路上发挥着独特、重要的作用。2005年以来,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湖北省司法厅在35岁以下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中大力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并通过演讲竞赛、征文比赛、主题报告、联合帮教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读书活动的成果,有效提高了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质量,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周永康、顾秀莲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已经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这一经验做法,并决定联合表彰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刚才,几位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作了精彩、感人的演讲,不仅生动讲述了读书带给他们的教育与启迪,表达了真诚悔悟、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更充分展示了“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了监所教育改造工作和关工委开展帮教工作的显著成绩。在这里,我衷心希望更多的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参与到“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来,通过读书唤起对亲人、对人民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渴望,迷途知返、自强不息,让生活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青年智则国智,青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怀和重视青少年的教育成长,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关键时期,一般来说,在这个阶段辨别是非的意识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他们往往心智尚未成熟,可塑性较强,更加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需要社会各界的关爱。因此,我们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那样,尽最大努力把他们教育好、挽救好,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仅要求监狱劳教场所充分履行职能,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需要监所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司法行政机关和关工委等部门在违法犯罪青少年中联合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正是实现监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关爱与温暖。正如周永康同志重要批示指出的,“这是我们制度优越,也是政治优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司法部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改造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始终要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道德修养,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成为守法公民。绝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经过教育改造,都能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改过自新。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具体讲,要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更好地贯彻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我国监狱工作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劳教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进一步推动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在监狱劳教工作中自觉坚持“首要标准”,始终把改造人作为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中心任务。要坚持贯彻“人是可以改造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监狱办特殊学校、劳教所创办劳动教养学校的宝贵经验,大力引导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多读书、读好书,鼓励他们学文化、学技术,在监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把他们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二,把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与日常教育改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作为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重要内容,将这一活动长期坚持下去,确保收到实效。要把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与法律常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守规;与公民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华传统美德、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不断提高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婚姻道德水平,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与文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鼓励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书籍,接受扫盲、小学、初中等不同层次的文化教育,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其他类型的学习;与职业技术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意识,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谋生能力;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树立心理健康的科学观念,增强心理承受和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提高心理素质。

第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提高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水平。要根据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读书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并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读书心得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求知欲望,调动他们参加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联系有关专家、学者来监所作读书辅导,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使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受到较高专业水平的帮助与教育,提高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效果。要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对教育改造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改造工作的力度,提高监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探索电化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方面综合运用的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新模式。

第四,以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监狱劳教工作的社会化。与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是推进监狱劳教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方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各级关工委的联系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交流合作,更充分地发挥关工委的同志政策理论水平高、经验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等优势,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帮教工作,使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切身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帮助,不断提高教育改造效果。要以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为切入点,充分整合监所内外的教育改造资源,通过设立流动图书馆、签订帮教协议、开展联合办学等,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实现社会机构、志愿者的帮教活动制度化。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教育读书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列入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年度教育计划,安排充足的教育时间。各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把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增加教育改造经费预算,改善教育改造工作硬件设施,为监狱劳教场所开展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要认真总结和推广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出现的新鲜经验,对组织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最后,我代表司法部再次感谢顾秀莲同志以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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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26  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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