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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224-1998 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

前言

为防止学生学习负担过重, 使小学生日学习负荷量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对不同年级小学生进行一学日中各学习阶段的定量负荷实验,采用剂量作业校字法逐节课测试群体工作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预期这对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培鑫、周德。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北京医科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普通教育全日制小学校, 其他类型的小学校应 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伤、 病、 残、 康复与发育异常的特殊儿童。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一日学习时间 daily learning time 学生在一天中上课、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不含课间休息及课外 文娱体育活动的时间。

2.2 家庭作业 homework

任课老师布置给学生的课外作业。

2.3 学习时间调剂 adjustment of learning time 为照顾小学一年级学生的生理特点和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对 每节课时间予以调节。

2.4 课中活动 physical activity during class 在教室内上课中进行的短时肢体活动。

3 一日学习时间

3.1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一日学习时间不宜超过4h,三四年 级不宜超过5h,五、六年级不宜超过6h。

3.2 小学生每节课时间为40(或45)min。

3.3 自习和家庭作业时间,二年级小学生不宜超过45min,三、 四年级不宜超过60min,五、六年级不宜超过90min。一年级不宜留 家庭书面作业。

4 有关要求

4.1 小学一年级每节课不宜超过35min,为与其他班级上下课

时间相协调,应增加短时课中活动或休息,以调剂学习时间。

4.2 小学生每日的睡眠时间,一、二年级不宜少于10h,三至六年级不宜少于9h。

4.3 小学生应每天安排课间操,每周应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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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2-02  1588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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