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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校园暴力 也要拯救那些有暴力倾向的孩子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曙光中学学生郑雄被多名同学强行拉出学校,遭13名学生围殴,因伤势过重,于7月4日抢救无效身亡。郑雄学习成绩非常优异,在学校表现好。事发原因可能是在考试期间,郑雄没有让同学抄袭,引起不满后遭到殴打。(7月19日《新京报》)

又是一件发生在校园里的刑事案件,而受害的孩子不仅表现良好,而且成绩优异,这个孩子原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却被围殴致死,逝去的生命令人惋惜。这围殴施暴的学生们因为多是十四五岁,刑法对他们也很难进行惩戒。

在美剧《真探》第二季里,一个做警察的父亲,发现有孩子欺负自己儿子,他的做法是,找到这个孩子,在这个孩子面前揍了一顿孩子的父亲,并告诉那个欺负自己儿子的孩子,要是再敢在学校欺负人,他还会揍他父亲。在韩国电影《阳光姐妹淘》里,母亲发现自己的孩子的钱总是不够花,有时脸上还有伤。她暗地跟访,发现了欺负自己女儿的一群“小太妹”。这位母亲召集起自己上学时的小伙伴,把那群孩子揍了一顿。

这两部作品中,父母的做法都不对,也不合适去模仿。但有一点却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他们一直在关注一个问题,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有没有受到暴力侵害。及时的发现,不仅可以帮助自己的孩子远离暴力,也可以让那些施暴者得到及时的制止,这对施暴者来说也是一种拯救,让他们避免了在施暴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进而做出无法挽救的事情。

由此来说,制止校园暴力,家长们需要将其列入自己的教育列表,老师也应该时刻关注校园暴力,将其纳入正常的班级管理中。除此之外,法律也应该做及时的调整。例如,日本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点原来定在16周岁,但1997年,神户一名14岁的学生接连残忍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促使2000年日本国会将刑事责任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到14岁。在英格兰和爱尔兰,对于10岁以上不满14岁的少年,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的危害行为是出于恶意,就可以将他们“看成”已满14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如今的孩子成熟早,受到暴力影响的机会多了起来,很多施暴者心智成熟早,将年龄作为自己不受惩戒的机会,借机为所欲为。

校园暴力充斥,是如今的社会现实。为了尽量减少校园暴力事件,我们更需要教育和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挽救那些深受暴力侵害和影响的孩子。(作者刘义杰,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文章第9次入选“锐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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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2017-05-22  365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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