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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20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在全国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精神,根据《关于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实施方案》提出的1999年至2000年两年内分三批遴选确定50个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工作步骤,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工作小组专家评审,我部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等24所学校为第二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领导,落实配套资金,进一步明确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性质和任务。各基地学校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以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培训项目,加大对职教师资的培训步伐和力度,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在全国逐步建设一支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整个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

附件:第二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教育部二ООО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二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西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湖北工学院、广西工学院、西北轻工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学院、吉林职业师范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仪器仪表工业学校、云南省旅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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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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