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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www.jyb.cn 2006年10月12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教政法[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更好地适应“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自己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教育部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的通知》、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根据教育系统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培养青少年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全社会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迫切需求,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统地在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二、主要任务

(一)教育系统、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在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各项制度以及具体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 ,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五)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六)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建立研究、推广普法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辐射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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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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