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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www.jyb.cn 2006年03月08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教职成[2000]9号

教职成[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建设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精神,教育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现将此《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各基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二ΟΟΟ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

世纪之交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教育在科教兴国战略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职业教育在此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重要历史使命,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1、改革开放以来,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中等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颁布的《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志着师资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基本上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师资总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工作条件也有所改善;全国建立了数百个各种形式和不同规模的职教师资基地,特别是若干面向大区的职教师资基地和多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包括二级学院)的建立和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必须看到,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职教师资基地建设总体上仍然很薄弱,其培养培训现状和质量还不能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2、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大力加强职教师资基地建设,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整体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性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教师资基地,都要从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努力开创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以高等学校为主要依托,在全国逐步建立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与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教师资基地网络,形成能够促进职教教师资源有效开发的合理机制,为建立一支专兼结合、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奠定基础。

4、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和总体目标是:经过2-3年的努力,教育部在全国重点建设50个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培养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具有职教特色,能在全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职教师资基地,从而带动各地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经过3-5年的努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500个左右主要面向本地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全国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与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相适应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网络,为建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职教师资基地的专业设置覆盖所有的职业领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培养培训内容基本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需求,形成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和科研制度。

5、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主要根据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需要进行选择,实行全国布点与地区布点相结合。全国重点建设的50个基地主要根据全国需要进行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根据本地需要进行布点。

以在职培训为主,重点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兼顾后备教师的培养、在职教师学历达标和提高。

精心选点,重在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主要依据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建设,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相关企业也可以作为基地进行建设。基地建设要注重培训条件的改善,更要注重培训制度和模式的完善。

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不同类型的学校和机构,包括民办学校和企业,参与职教师资基地的建设工作。鼓励各职教师资基地在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中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

三、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6、经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确定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是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机构,是职教师资培训的主渠道。基地学校和单位隶属关系不变,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方面,接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7、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一是培养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二是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干部;三是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科学研究;四是承办职教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8、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在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中要合理分工,加强协作。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主要面向全国或各大区,培养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其它管理干部,同时承担基地所在地的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主要面向本地区培养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其它管理干部。

四、以培训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的自身建设

9、加强领导和组织机构建设。基地学校要高度重视基地工作,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校内要有专门负责职教师资培训的院(系)和其它管理部门,并配备得力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改革。各基地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特点,实行灵活多样的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为教师提供终身学习和全面提高的广阔空间。要跟踪职业教育的最新发展动向,树立现代职业教育观,并以此指导基地的教育工作和教学改革。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学员(生)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探索和引进具有职教特色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模式,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并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应加强实践教学,重视技能训练和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同时注意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法的学习。

11、各基地要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建设,在科学的职业分析和教育目标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或修订培养培训计划,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探索具有职教特色的职教师资培养的学科体系。基地中的高等学校应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硕士点、博士点进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并加快职业教育方面的硕士点、博士点建设。

12、加强职教师资基地教师队伍建设。各基地学校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热爱职教事业的教师从事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队伍,不断提高其全面素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及其配套法规,根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范》(教人〔1996〕29号)和《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1997〕8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强基地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培养培训、考核待遇等方面保证其权利和义务。各基地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基层学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基地优秀的管理干部和教学骨干进行定期表彰和奖励。

13、加强基地实验实习条件建设。各基地要为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提供良好的实验实习设备和场地,不断改善实验实习条件。要为参加培养培训的学员(生)提供必要的学校和生活条件。

14、加强基地的科学研究工作。职教师资基地要加强有关职教师资和职业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支持鼓励基地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培养途径研究,针对影响职教师资建设全局和职教师资培养的关键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职教师资培养和对职业教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如职业教育学、技术教学论和职业技术学等。加强与教学改革实践密切相关的应用性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师资建设的信息交流,加强国际、地区、行业或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

1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把职教师资基地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16、教育部对全国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同时重点抓好全国重点建设的50个职教师资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各地职教师资基地建设工作。中央财政对50个基地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应根据本地区职教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职教师资队伍的现状,本着统筹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师资基地建设的规划,尽快启动并组织实施。地方财政可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本地区基地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地区要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做好重大政策、重要工作的协调工作。各基地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和学校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基地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规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使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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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1-04-19  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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