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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闽教体〔2009〕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确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托幼机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我厅的部署和要求,从5月12日开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其间,省里抽查了福州市、南平市、莆田市及省属学校的28所大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托幼机构。从各地自查和省里抽查的情况看,各地、各校和托幼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要有:(1)采取各种形之有效的形式,对师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小学、幼儿园均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防控工作,福州市、武夷山市的中小学校对学生发放预防甲型H1N1流感知识问卷,以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福建师范大学印发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活页给每一位学生,鼓楼第一中心小学每班的黑板报均有预防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内容;(2)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保证教学、生活场所的卫生质量;(3)大多数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均落实了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武夷山市晨检由当地卫生院兼职校医配合学校进行,强化学校和医院的联动作用,将工作落到实处;(4)加强食堂和学生管理,福建中医学院、福州一中提供预防甲型H1N1流感中药汤剂给师生免费饮用,福建师范大学每晚均对学生进行点名、登记、排查流感样病症;(5)各地、各校建立了防控应急预案,建立了值班报告制度;(6)加强了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地、各校还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与此同时,各地、各校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学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麻痹思想,各项防控措施未完全落在实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督促检查落实不够;(2)对甲型H1N1流感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学生预防知识知晓率不高;(3)晨检不规范,个别学校甚至未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登记制度。各地、各校和托幼机构要针对自查和抽查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月23日,我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女性,2007年8月出生),根据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的要求和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不得麻痹松懈,不可掉以轻心,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的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凡因晨检制度不落实导致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其他传染病疫情未及时发现并造成在校内传播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各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共同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高考、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四、加强学生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加强寄宿生的管理;大型活动要制定周密的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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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2011-04-19  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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