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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组〔2009〕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为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日前,国家减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09〕l号),规定“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同时,把今年5月7日至13日确定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和中小学生避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省也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设立全国“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学校是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全省600多万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去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小学生是最大的伤亡群体之一,许多鲜花般的生命被地震吞噬。中小学校、幼儿园是灾害中最难疏散的场所之一,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也最弱最差,是承灾人群中的弱势群体。从我省当前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看,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学校防灾减灾工作重视不够;学校防灾减灾应急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预案演练不够,缺乏实际防灾减灾应急经验;学校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够普及,教师和学生均不同程度地缺少必要的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等。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学生利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

  国家减灾委在通知中指出,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全国中小学将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借助这项专题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进一步推动学校防灾减灾教育的普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按照国家减灾委的要求,在普遍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各校要将灾害风险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加强学校课程中的灾害风险教育内容,安排一定课时进行学习教育;要积极开发防灾减灾教育资源、创新防灾减灾教育形式,编写通俗易懂、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张贴画、动漫课件等;要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的灾害教育影视作品,采取学校集中播放和学生自己观看等多种方式,传播灾害知识和避灾自救的成功案例,提高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素养。要通过团组织、少先队等学生组织,采用征文、绘画、演讲、文艺节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阵地,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教育实效。

  (二)制订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演练。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学校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根据城市与农村学校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本学期内,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组织不少于一次以上以防火、防震、防洪为主要内容的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及时总结演练经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深入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中,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地质、地理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门卫、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等制度是否落实,加强对校内用电、用火设施的排查和改造,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针对雨水多发的农村山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学校及周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提前加固山体、修建挡土墙,对学校选址存在重大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的,要调整上课时间,或转移到安全地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校要认真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聘请专业人员指导,确保演练不发生意外事故。要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活动期间,各校要根据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社会宣传,主动邀请新闻部门和社会各界来校参加“防灾减灾日”活动,重点报道学校防灾减灾活动情况,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校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宣传形式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请于5月20日前用书面报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

  附件:1、关于中小学校开展 “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略)

   2、“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口号(略)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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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新闻网  2011-04-19  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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