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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省发展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2011年秋季开始,逐步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全省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每个县(区)城至少建成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2011—2015年,全省新建、改扩建12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2011—2012年,每年建成400所;2013—2015年,建成400所。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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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  2012-05-12  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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