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全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从8月1日起全面展开。
据悉,今年凡符合条件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全部纳入征集对象范围。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高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征兵时间从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主要目的是为大学生开通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实现最大限度征集大学生入伍的根本目的,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需要,充分利用国民教育资源为部队输送高素质教育人才,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重大战略举措。通知要求各级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征兵时间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今年夏秋季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
为充分调动优秀青年参军热情,总参谋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简化了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被高校录取高中毕业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高校所在地征集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北京、河北、江西、福建、山东、河南等地纷纷出台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有关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征兵奖惩办法,强化入伍优惠政策兑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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