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二部委通知
政策法规
健康标准
调研报告
热点新闻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 > 政策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国务院督导办专项督导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将于11月初开始对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进行专项督导,11月15日前结束。督导范围包括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学校,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地各校切实抓紧做好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

这次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是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责任落实,取暖资金划拨和使用,校舍门窗安装,取暖物资准备,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设备的购买、更新、装配、运转,取暖的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等情况,重点督导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工作。专项督导将采取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方式开展,先由地方政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以省政府名义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成立专项督导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实地督查以抽查学校、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结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发布各地自查整改报告和国家专项督导报告,以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把中小学冬季取暖防冻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专项督导,是继今年9月开展甘肃7·22定西地震受灾学校秋季开学复课情况专项督导工作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把中央对广大师生的关爱关怀落到实处,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最为关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又一有力举措。

分享到: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5-09-04  6740 0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城市联盟

上海市

重庆市

浙江省

山东省

黑龙江省

江西省

甘肃省

福建省

海南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Copyright © 2011 chinaschool.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37513号-4

执行单位:中玉之天(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捷图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