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7年5月28日下午4时50分左右,湖北省黄冈市麻城一辆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22人),运送21名幼儿(均3-5岁)回家,当该车行至龟山乡九里冲村河那边湾公路旁,停下来准备送幼儿下车时,被后面一辆刹车失灵的载约4吨灰砂砖的农用车追尾,面包车被撞翻至路边右侧5米深的河沟。农用车一同坠下并将面包车压住,酿成惨祸,事故造成7名幼儿死亡,14名幼儿受伤。5月29日早6时10分,安徽肥东县撮镇一所幼儿园校车司机将一名3岁幼儿遗忘并反锁在校车内6小时,13时发现该幼儿因高温昏迷在校车内,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上述两起事故均发生在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惨痛,反映出当前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幼儿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安全健康成长,各地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合作,于近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且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一律查禁停办。对于基本符合当地规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按规定向其发放办园许可证。对已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应进一步加强督查,切实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教育纳入到各地基础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覆盖幼儿园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对幼儿园的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内,认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要加强与幼儿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发现幼儿未正常到园,要及时通知家长。
3.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近期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校舍建筑、安全设施、门卫制度、卫生和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要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幼儿园校车排查专项行动,严格检查幼儿园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员驾驶校车,严禁校车超载。要针对低龄幼儿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在幼儿上下校车时认真核对人数,严防将幼儿遗漏车内。幼儿园必须要安排专门人员跟车护送幼儿,确保幼儿上下园途中的人身安全。
4.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切实提高幼儿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避免因管理疏漏和其他不当人为因素而引发幼儿伤害事故。
各地务必把本通报传达到每一所幼儿园,切实做好上述有关工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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