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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西湖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思想道德教育的调查与思考

关爱特殊家庭 构建平安西湖

为努力打造全国最美丽城区贡献力量

——关于西湖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思想道德教育的

调查与思考

在家庭教育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在监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逐渐衍生和正在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为创建“和谐西湖”、“平安西湖”的需要,区妇联与区关工委关爱团组织了联合调查组,对当前西湖区范围内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作了调查。希望通过调查,摸清情况,找出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以便让这部分未成年孩子能与普通未成年人一样,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同时也让那些在监服刑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安心接受改造,早日获得新生,为努力打造全国最美丽城区贡献力量。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湖区近三年来,仍在服刑的有90余人,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共21人(户),共有未成年子女23人。其中双浦镇8户10人,文新街道7户7人,转塘街道和灵隐街道各2户2人,西溪街道和三墩镇各1户1人。23个未成年子女中,男11人,女12人。按年龄段分,6岁以下女4人,男2人共6人;7—13岁女4人,男7人共11人;14—18岁女4人,男2人共6人。7岁以上孩子全部在校读书,没有辍学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极少数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生活存在困难。西湖区因经济比较发达,无论城与郊,居民生活条件一般都较好。但一旦有人服刑,家庭势必受到经济收入的影响,在孩子的抚养和生活上出现相对困难。以上未成年孩子当前的抚养与生活状况,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况:(1)父母一方服刑,而另一方因学历高、单位好,收入稳定,一方服刑对生活虽有影响,但不会发生抚养和生活困难。这样的情况共5户,不到四分之一。(2)住在城郊结合部,原先生活水平和对生活要求并不高,经济条件也还可以,父母一方服刑后,另一方基本能承担子女的抚养,应当说生活上虽有困难,但问题不大。这样的情况有10户,约占一半。(3)另有5户中,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抚养子女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他们将孩子放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其中有两家的祖辈原先经济条件尚可,对孩子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另三家祖辈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无可奈何地承担起孙辈的抚养,勉强维持生活。(4)真正困难的仅1户,女孩聂某父亲服刑后,母亲带着她回安徽老家发生车祸,母亲受伤住院,这一重大变故,使聂某生活发生很大困难,连住房都没有(原在杭居住的房子因其父涉及经济案件被法院查封抵押),现与母亲暂时在安徽老家生活学习。

2、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极需加强。目前,西湖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呈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父母另一方负责教育和管理,但由于要工作和生活,他们往往缺少时间和精力来管教孩子,有的因文化低、无水平、无能力管教孩子,这和那些父母双方共同管教孩子相比,效果要差得多。二是虽由父母另一方来管教孩子,但实际上这一方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来管教,自己不问事,而爷爷奶奶往往只管孩子的生活,而对孩子的思想和文化学习管得较少。三是父母一方服刑后,父母又离异,负责对孩子监护的一方无心事管教孩子。四是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遭车祸负伤,无能力管教孩子。如女孩聂某,今年7岁,其父服刑后,其母回安徽老家又遇车祸住院,现无能力照顾聂某的生活和对她的管教。以上说明,这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弄得不好,会产生社会问题。

3、这些未成年人极需心理疏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这群孩子本来应该是阳光少年,但他们的心灵因父母一方被判刑,被迫罩上了阴影。他们中,有的因看到别人的异样眼光而深深受到刺激,有的因父母一方被判刑而在同伴中抬不起头,他们在心灵上受到沉重打击。这些未成年人与其他未成年孩子一样需要父母和社会的关爱。在我们调查了解过程中,感到一般情况下,这些孩子都需要心理关爱,而初高中阶段的学生,更有待心理疏导。在校高一学生白某,初二前较开朗,自其父因盗窃入狱后,情绪明显低沉下去,同学间相处也趋低调。今年高一入学后,在班级里很难听到他的声音,老师说他是“听话”、“不违纪也不声响”,这显然有着较为严重的自闭心理。另一职高一年级女生袁某,父亲入狱后,父母离异,判给母亲抚养,初中毕业后直升职高。她感到父亲已如此,母亲也不爱她,周围的人不关心她,她很渴望别人能给她以关爱的眼光。这些学生,大多存在自卑、自闭或自尊心过强的心理,在性格上表现出敏感、多疑等特征。调查中发现,这些未成年孩子一般不愿意暴露家庭情况,以至不少班主任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的身世。说明他们都已在精神上造成了心理压力,所以表现出不愿与同学、老师沟通,不愿接受别人帮助等自闭心理,从而产生人际交往的障碍。这种情况尤以初三与高中在读的学生为甚。所以,要关注这一群体孩子的心理问题,正确地加以引导,特别要把重点放在初高中这些学生身上。

4、对这些未成年人教育和关爱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据我们调查发现,人们对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问题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1)认为西湖区经济较发达,这类孩子的生活基本上不成问题,九年制义务教育早已实施,教育也不成问题,所以不会构成社会问题。(2)认为在城市里邻居相互间不了解,即是有的孩子父母服刑,连邻居都不一定了解,这就不可能给这类孩子有歧视行为,因而他们也不会产生心理压力。(3)对这类孩子的帮扶、教育和管理至今未提到有关方面的议事日程上来。

目前关注这类孩子的有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他们或多或少地做了一些调查摸底和帮扶工作。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上述部门基本上也属于“随带做做”而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监护、心理、教育、管理等问题。

三、对策与思考

1、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关心这一群体孩子的成长。西湖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没有像经济欠发达地区那样处于生活困难、无人抚养、流落街头、辍学严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境地,但这不等于没有问题。再说,我们的调查仅仅是把触角开始触到这个群体,深入下去,一定会有更多的问题。这一群体的孩子应当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地生活、学习、发展、成长,这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事。应当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关心、帮扶这些孩子的成长,这也能促使服刑人员加速改造、重新做人。

2、社会各方联动,营造帮扶良好环境。在当前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妇联组织可以牵头做些调研,同时司法、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应当联动,尤其是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动起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帮扶的社会环境。学校更要关注这些学生,从学习、生活上关心他们,心理上给予正确疏导,让他们有良好的教育,谨防“罪恶遗传”。

3、搞好家庭教育,使孩子不因失去一方关爱而失去应有的家的温暖。一般说,这样的家庭在一方服刑后,另一方不太愿意接受外界的援助,尤其是母亲的一方。如果为这些家庭举办家庭教育之类的学习班,会很少有人参加。所以需要深入到这类家庭中去,做细致的调查和耐心的关注、帮助,以消除他们的顾虑,为他们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有关知识、做法,提高他们教育子女的能力,以使孩子在温暖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帮助消除孩子的阴暗心理,不因失去一方的关爱而有所失落。

在所有未成年人中,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只是其中极小一部分,往往容易被人忽视,但是关心他们的成长,是做好整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帮助他们解除生活困难、消除心理阴影,与所有未成年人一样,学习、生活在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中,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杭州市西湖区妇联

联合调查组

杭州市西湖区关工委

2008年11月

执笔:应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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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19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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